中国人民银行(以下简称“央行”)针对市场上热议的比特币、以太坊、BCC(比特币现金)等国际虚拟币种监管问题再次作出明确表态:此类虚拟币不属于法定货币,也不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覆盖范围内,相关交易活动不受我国法律法规保护,这一消息引发市场广泛关注,也再次提醒投资者需警惕虚拟币投资风险。

央行定性:国际虚拟币“非法定货币、不受监管”

央行在相关声明中强调,我国对虚拟币的监管政策始终清晰且一贯,比特币、以太坊、BCC等虚拟币作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,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,也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,央行指出,当前这些国际虚拟币的交易平台多分布于境外,我国境内并未批准任何虚拟币交易场所或相关业务,因此其交易活动不受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。

这意味着,若投资者参与境外虚拟币交易,发生资金损失、欺诈、被盗等风险时,无法通过我国法律途径寻求保护,相关责任需由投资者自行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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